进出口货物
进出口货物(1、进口设备可免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内购不退税。2、内、外销无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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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原料、设备及零部件 |
1.通关程序:在海关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在相关部门办理相关进口许可证件-进口设备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在海关先行办理减免税审核确认手续-报关单申报并随附所需许可证件、减免税确认书、发票等随附单据-缴纳税款-被布控查验的进行查验-报关单放行。 2.通关地点和运输方式:报关单申报实行全国通关一体化,企业可选择任意海关进行申报。运输方式可选择海运、空运、铁路运输及公路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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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成品 |
出口实行通关一体化,企业可选择3种途径: 1.在宜昌装箱,在宜昌报关后,转关运至沿海口岸出口; 2.运至武汉阳逻港,在宜昌或武汉报关后,转关运至沿海口岸出口; 3.货物运至口岸海关、直接在口岸海关报关出口。 4.在物流通道上已初步形成多向国际物流通道,进一步保障产业链物流安全。 江海联运:东向经上海江海联运。 (江)铁海联运:东南向经宁波、厦门,南向经广州,西南向经钦州铁海联运;西向经重庆至钦州江铁海联运。 全程铁路班列:可对接中欧班列、中亚班列、中老班列发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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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报检 |
1.出口涉检商品应在出口申报前先在宜昌海关办理报检手续,报检通过取得电子底账后再行申报报关单,并随附所需许可证件、发票等随附单据。 2.出口非涉检商品由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委托的报关公司直接向海关申报报关单,并随附所需许可证件、发票等随附单据。 3.进口商品由收货人或其委托的报关公司直接向海关申报报关单,随附所需许可证件、发票等随附单据,其中涉检商品需填写其涉检信息并勾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