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政策
|
人才补贴 |
1.2021年6月1日(含)以后宜昌以外地区来宜昌城区企业(非机关事业单位)首次就业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硕士、本(专)科生,并按规定连续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3内每年分别发放12000,6000元的大学生生活补贴; 2.2021年6月1日(含)以后由宜昌市城区企事业单位新引进到宜昌市工作且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来宜创业新注册成立企业且政策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宜昌城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3年内可享受15-30万元博士生活补贴。 |
|
人才安居 |
1.对在宜昌城区新就业(含返乡创业)且无自有产权住房(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博士、硕士、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含中职中专),符合条件的分别按每年12000、9600、6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
|
技能人才 |
各县市区将重点产业、特色产业的相应职业(工种)纳入本地急需紧缺工种目录,培训补贴标准可在现有基础上提高一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