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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落户“一件事”办事指南

日期:2025-12-02 10:59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高效办成一件事打印

一、联办事项

(一)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男女双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结婚证,确立婚姻关系。

(二)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因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变更。

注:申请人需为本省户籍。

(三)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按照相关规定将一方户口迁移至另一方户口所在地。

二、服务对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结婚登记条件,且需要办理婚姻状况变更更正或夫妻投靠落户的当事人

三、办理时限

6个工作日:婚姻登记为即时办结;婚姻状况变更1个工作日;夫妻投靠户口迁移5个工作日(不含邮寄时间)

四、申请条件

1.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结婚登记):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因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变更。注:申请人需为本省户籍。

3.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被投靠人为本省户籍人员;2.夫妻已登记结婚;3.符合被投靠户籍地落户条件。

五、申请材料

1.湖北省结婚落户“一件事”办理登记表;

2.居民户口簿(拟落户人及被投靠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投靠双方);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5.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6.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亲属关系证明;

7.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家庭户户主同意迁入的声明。

:部分证照数据可共享调用免提交。

六、办理流程

(一)线上办理

 

1.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结婚登记)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材料亲自共同到婚姻登记办理结婚证。

2.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

1)申请人选择结婚落户“一件事”发起申请公安部门对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获取办件信息;

2)公安部门接收到申请信息及材料后,经办人核查申请人相关信息,针对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准予办结;

3)将办结信息推送至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3.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

1)申请人选择结婚落户“一件事”发起申请公安部门对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获取办件信息;

2)公安部门接收到申请信息及材料后,经办人核查申请人相关信息,针对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准予办结;

3)将办结信息推送至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二)线下申请

线下:申请人可就近前往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窗口进行现场办理。

市本级:宜昌市民之家一楼B区1B18-1B20窗口(市级咨询),业务办理请前往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窗口。

电话:0717-6213065(市级综合服务窗口),0717-6381201(市民政局咨询)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路46号

交通指引:广大市民可乘B17/B18/B213公交直达,开车的市民朋友可定位宜昌市民之家停车场。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人需携带齐全申请材料到上述窗口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现场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并同步启动户口迁移流程。办理完成后,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限内到窗口领取结婚证及新的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