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返乡创业正当时
>
相关政策
>
创业扶持类
直播电商发展奖励(一)
日期:2026-03-13 15:48
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网
责任编辑:李敏
打印
对象范围:获批市级直播电商基地的运营企业,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补贴(奖励)标准:10万元。
联系电话:0717-6446442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