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范围:对企业直播带货本地产品,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达到2000万元,且连续两年增速在20%以上的,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补贴(奖励)标准:10万元。
联系电话:0717-6446442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