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范围:对在电商平台上开设宜昌特色地方馆或特产馆,入驻本地企业达到20家,线上销售本地产品达到1000万元,年直播带货达到300场次的运营企业,可按规定给予奖励。
补贴(奖励)标准:10万元。
联系电话:0717-6446442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