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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电商创新发展奖励
日期:2026-03-13 15:51
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网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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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范围:获批全国商业技术应用创新中心的企业,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补贴(奖励)标准:20万元。
联系电话:0717-6446442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