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范围:对销售宜昌本地网货产品进入主流电商平台单品类年度全国排行榜前10的电商企业,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补贴(奖励)标准:10万元,单个企业不超过20万元。
联系电话:0717-6446442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