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要素型企业奖励

日期:2026-05-21 10:41来源:宜昌市人社局
责任编辑:付婕打印

  政策内容:经省级认定或在省数据流通交易平台上线的数据治理加工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补贴(奖励)标准:5万元。

  政策内容:对参与“数据要素×”大赛,参赛项目获国家级、省级前三名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补贴(奖励)标准:国家级分别为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省级分别为分别8万元、5万元、2万元。

  政策内容:成功申报可信数据空间试点、高质量数据集建设、重点示范场景的试点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补贴(奖励)标准:国家级分别为20万元、10万元、10万元,省级分别为10万元、5万元、5万元。

  政策内容:获评省数据要素型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补贴(奖励)标准:2万元。

  责任单位:市数据局

  联系电话:0717-6210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