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力应用补贴
日期:2026-05-21 10:55来源:宜昌市人社局
责任编辑:付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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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政策内容:对进行数据标注、清洗等数据处理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补贴。
补贴(奖励)标准:按实际交易额的3%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
政策内容:对使用公共算力基础设施的科研院所及企业,按规定给予资金补助。
补贴(奖励)标准:按实际服务费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补助。
政策内容:对租赁数据中心机柜的企业,按给定给予资金补助。
补贴(奖励)标准:按实际服务费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单个数据中心所有承租企业的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责任单位:市数据局
联系电话:0717-6210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