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

日期:2026-03-13 15:19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周云打印

  对象范围: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个人、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贴息,贷款期限分别不超过3年、2年。

  补贴(奖励)标准:最高个人50万元、合伙400万元、小微企业500万元,给予实际利率的50%财政贴息。

  联系电话:0717-6756921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