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日期:2026-03-13 16:00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网
责任编辑:李敏打印

  对象范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可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奖励)标准:企业实际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金额。

  联系电话:0717-6773017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