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

日期:2026-03-13 16:00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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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象范围: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的就业见习基地,可按规定给予 不超过6个月的就业见习补贴和留人奖补。

  补贴(奖励)标准:分别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1000元/人。

  联系电话:0717-6056462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