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范围:处于未就业、灵活就业状态的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包括失地农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
补贴(奖励)标准:200元/人-5000元/人。
联系电话:0717-6056792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