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范围: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人才培训,组织农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补贴(奖励)标准:分别为2万元/人、0.38-1万元/人。
联系电话:0717-6777961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