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产业振兴“头雁”人才培训和农民培训补贴

日期:2026-03-13 16:08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网
责任编辑:李敏打印

  对象范围: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人才培训,组织农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补贴(奖励)标准:分别为2万元/人、0.38-1万元/人。

  联系电话:0717-6777961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