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租房补贴
日期:2026-03-13 15:24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网
责任编辑: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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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对象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在宜昌城区新就业(含返乡创业)且家庭成员(申请人、配偶及子女)在宜昌城 区无房产的博士、硕士、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含中 职中专),可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租房补贴。
补贴(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含技校)毕业生,分别为每年12000元、9600元、6000元。
联系电话:西陵0717-6977395、伍家0717-6353370转307、点军0717-6678269、猇亭0717-6460388、高新0717-4402278、夷陵0717-7208703、市住房保障办0717-6753811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