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购房补贴

日期:2026-03-13 16:13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网
责任编辑:李敏打印

  对象范围:入驻人力资源产业园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按规定给予购房、租房、装修补贴。

  补贴(奖励)标准:分别不超过200万元、15元或30元/月·平方米、200元/平方米且不超过20万元。

  联系电话:0717-6056618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