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鄂人社奖〔2023〕22号)要求,现将我市拟推荐枝江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为湖北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先进单位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24日,含五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个人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反映至枝江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诬告诽谤。逾期提出异议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枝江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王天顺,4200502;
联系地址:枝江市江汉大道77号;邮编:443200。
枝江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3年4月19日
在推荐枝江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为湖北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先进单位的公示期间内,未收到异议,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