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征收行为和征收安置标准,妥善安置被征迁农民的生产生活,依法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关于调整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及土地级别范围的通知》(夷政发〔2019〕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起草制定了《夷陵区集体土地征迁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2月18日前,登陆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10.gov.cn/)查看征求意见稿,并通过电子邮箱(83510482@qq.com)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夷陵区集体土地征迁补偿安置办法http://dczj.yichang.gov.cn/vote/./uploads/20231215/657bfc3d8d345.pdf
宜昌市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10日
为进一步加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征收行为和征收安置标准,夷陵区起草了《夷陵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01月10日至2023年2月18日,通过夷陵区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