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经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研究,拟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
关于进一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住建部城市更新部署,省委共同缔造、市委筑堡工程工作要求,根据完整社区建设标准和《宜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资金支持。将宜昌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财政奖补截止时间从2023年底延长到2025年底,到期后视具体情况另行研究。同时,结合《宜昌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对宜昌市城区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移交项目竣工验收档案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为准)的社区给予每部2000元的奖励。各县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自行奖励。
二、支持平层入户。鼓励有条件的既有住宅以平层入户方式加装电梯,当无法利用现有楼梯间平台或阳台实现平层入户时,可通过增设入户连廊的方式实现平层入户,外观风格应与原建筑外观风格保持一致;在不影响人员正常出行的情况下,一层住户可同步增设入户连廊,增设部分应在上层入户连廊水平投影范围内。增设入户连廊时,应选择最近的适宜入户房间进入室内,入户连廊长度一般为靠近楼梯间的第一间的开间宽度;当最近的房间为卫生间或厨房但其现状使用条件无法满足入户通行要求时,入户连廊可延伸至下一个其他性质的房间;入户连廊外边界与既有住宅外墙边界的距离不应大于1.5m。加装电梯后,不应降低原有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隔、安全疏散、防烟排烟、燃气管线等消防安全条件,楼梯间以及燃气管线区域严禁私自封闭。
三、统筹小区改造。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以完整社区理念统筹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工作,让加装电梯成为适老化改造的重要内容,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审核的重要内容,努力做到应加尽加,在改造中将管线迁移、场地预留等工作一并实施。对于协商一致并已启动加装电梯申报手续的楼栋单元,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可为其预先施工电梯基础,进一步减轻居民出资压力。
四、塑造共同精神。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在加装电梯过程中,要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以共同缔造理念统领加装电梯工作,以此为突破口,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美丽家园,凝聚社会共识,提升社区服务和管理水平。要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评估、矛盾调解、质量检验等机构参与加装电梯工作,鼓励社会力量成立加梯工作志愿服务队,为居民提供“一站式”加梯咨询、矛盾调解服务。要建立健全议事协商机制,搭建议事平台,进一步激发加装电梯的内生动力,真正形成居民自愿、小区自治的推动机制。要强化多方支持,会同组织部门将加装电梯工作纳入筑堡工作队重要工作事项,加装电梯过程中存在矛盾纠纷时,街办、社区可邀请筑堡工作队、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以及相关法律人士参与矛盾调解及指导,发挥专业特长和资源优势,妥善处理矛盾纠纷。
五、强化项目监管。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应加强辖区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施工中的检查与指导,每个项目在施工阶段不少于一次检查。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文明施工严重违规行为的,应采取“红黑榜”通报、约谈相关企业、移交执法部门处罚等方式处理,发现工程质量存在缺陷或未按图施工的,应督促参建各方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每个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前往现场核验,对未按照设计文件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施工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不予办理财政奖补申请。
六、提升服务效能。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加强前期评估,组织属地自然资源和规划、街办等相关单位,在2023年内完成辖区所有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前期评估工作,包括规划、建筑、结构、消防等要求,出具评估报告,注明具备加装电梯条件的楼栋单元,并掌握辖区内既有住宅总单元数、总户数与具备加装电梯条件的单元数、总户数等数据。要做好数据分析,完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台账,全面梳理各项目有关情况,督促实施主体和施工企业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对于项目进度缓慢、投诉纠纷较多的企业,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风险提示。要探索资金托管模式,积极与金融、公证等机构对接,建立第三方资金托管账户,引导居民及加装电梯服务企业通过第三方资金托管模式实行合同资金支付,避免经济合同纠纷。要完善后期管理,指导加装电梯的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第三方服务企业管理电梯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鼓励业主预留部分财政奖补资金用于电梯使用及维保费用。
附件2
关于《关于进一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相关背景
2019年来,宜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通过“试点探索、逐步推开”方式稳步推进,形成了“党建引领、政府引导、民主协商、基层自治”推进机制,截至2022年底已完成加装电梯590部。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加装电梯工作,破解加装电梯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群众工作难、居民出资难、工程监管难等问题,市住建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起草过程
市住建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通过发函的方式,征求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住建局的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通知(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1.加大资金支持。将加装电梯财政奖补时限延长至2025年底,同时对完成加装电梯的社区给予一定奖励。
2.支持平层入户。明确入户连廊的尺寸要求等,并允许一楼业主同步增设入户连廊。
3.统筹小区改造。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将加装电梯涉及的管线迁移、场地预留一并实施,并可预先为居民施工电梯基础。
4.塑造共同精神。在加装电梯过程中深入贯彻共同缔造理念,鼓励社会力量成立加梯工作志愿服务队。
5.强化项目监管。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加强加装电梯施工过程中的检查与指导,对于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加装电梯项目不予办理财政奖补。
6.提升服务效能。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加强前期评估,掌握辖区内具备加装电梯条件的楼栋单元数据。
四、工作建议
建议本《通知》经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自审查通过后,联合印发实施。
为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11月24日至12月23日,通过宜昌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5条,将结合相关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依法按程序出台。非常感谢广大市民对宜昌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