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函〔2019〕50号)、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21年粮食质量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宜昌市粮安办《关于印发2020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重点发现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需制定我市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实施细则。现将《枝江市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修改意见请于2021年8月4日前反馈至我局。联系人:朱晓俊。联系电话:18695071585,邮箱:839878794@qq.com。
附件:枝江市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
2021年7月28日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函〔2019〕50号)、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21年粮食质量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宜昌市粮安办《关于印发2020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重点发现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枝江市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截至征集期止无意见反馈,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