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更好地满足保障对象的住房需求,市房产保障中心拟在草埠湖镇配租48套公租房,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1〕1号)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政府定价范围,依据《当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当政办发〔2022〕2号)第九条规定“公租房区域租金标准由发改部门会同财政、住建部门结合公租房配套设施情况,按照不高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90%的原则”,我局起草了《关于草埠湖镇公租房房屋租金标准的复函》(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2月24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
电话:0717-3223512
电子邮箱:149839027@qq.com
附件:《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草埠湖镇公租房房屋租金标准的复函》(征求意见稿)
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2月17日
根据当阳市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规定,2022年2月17日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在当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草埠湖镇公租房房屋租金标准的复函(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截止2022年2月24日,市发展和改革局末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
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