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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关于征求远安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 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开始时间:2023-10-25 00:00:00 ~~ 结束时间:2023-10-31 00:00:00[远安县应急管理局]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 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 自然灾害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 灾区社会稳定,县减灾委办公室重新修订了《远安县自然灾害救 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意见和建议。请在 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提出进一步的修改意 见,于 10 月 31 日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书面反馈至 县减灾委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无修改意见的也需书面回复。

  附件:远安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远安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联系人:县应急管理局 刘海云;

  联系电话:3826196;

  电子邮箱:360819678@qq.com。

  远安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3 年 10 月 25 日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 2023-11-06 09:21:25

  

 

  

  序号

  

  

 

  

单位

名称

  

  

 

  

  意见建议

  

  

 

  

是否采纳

  

  

 

  

  不予采纳的理由

  

  

 

  

  备注

  

  

 

  

  1

  

  

 

  

  农业农村局

  

  

 

  

  建议将4.1.3中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改为农业服务中心

  

  

 

  

  是

  

  

 

  

  

 

  

  

 

  

  2

  

  

 

  

科技经信局

  

  

 

  

  第12页中负责协通信等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漏掉了一个了协“调”

  

  

 

  

  是

  

  

 

  

  

 

  

  

 

  

  3

  

  

 

  

民政局

  

  

 

  

  因协助配合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与我局无关,建议删除第12页序号14相关内容。

  

  

 

  

  否

  

  

 

  

  该职责主要是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响应期间,县减灾委根据单位的职能分配给民政局的应急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