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建立健全我县突发地质灾害应对机制,规范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处置流程,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远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预案管理与更新的规定,结合机构改革部门职责调整实际,我局对《远安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17版)进行了修订,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即日起至2023年9月4日截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远安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与我局联系反馈。
联系人 :刘海云 , 电 话 :3826196,13997685818
邮 箱 :360819678@qq.com
附件:远安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远安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29日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意见建议
|
是否采纳
|
不予采纳的理由
|
备注
|
|
1
|
发改局
|
在12.3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明确了发改局的具体工作职责为:牵头基础设施抢修组,参与综合协调组、群众生活保障组。负责督促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应急物资的储备、采购、调度工作;协调各单位积极推进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和灾后重建工作。建议改为“负责做好地质灾害安置点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应急物资价格监测和执法,负责做好粮油保供措施,负责排查发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工程中地质灾害的隐患排查上报工作” 。
|
不采纳
|
该职责主要是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响应期间,县指挥部根据单位的职能分配给发改局的应急职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