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及时发现和掌握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现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公开征集有关问题线索。
一、征求问题线索的范围
(一)“逐利执法”问题。包括:
1.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
2.乱罚款、滥收费,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制度不到位;
3.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包括:
1.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罚,随意变更处罚定性,擅自降低处罚标准;
2.随意性执法,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随意性大;
3.选择性执法,有的对运输车辆、小客车违法行为打击严厉,对电动摩托车、老年代步车违章不管不问;
4.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
5.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不依法履行执法职责,不按规定开展执法活动,对违法问题视而不见、故意放纵,违法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正和整治;
6.执法监督部门、行政执法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或监管职责,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人员管理教育和监督查处不力,执法乱象长期得不到整治和纠正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包括:
1.“一刀切”执法,不区分具体情形和实际情况,不区分违法行为情节轻重和主观意图,机械适用法条予以处罚;
2.运动式执法,执法力度时紧时松,没有做到常管常严;
3.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执法人员为增加绩效采用钓鱼执法对涉嫌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查扣。
(四)执法粗暴问题。包括:
1.对待群众“冷横硬推”,未按照规定使用执法文明用语,执法不热心、不细心、不耐心,存在辱骂、恐吓当事人的行为;
2.接听群众咨询电话时,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态度消极,语言生硬冰冷;
3.执法时告知当事人权利不规范,对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等权利的正常行使保障不到位;
4.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
5.对高速收费站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指导、监管不力,应予免费通行的政策不执行;
6.暴力执法,法治意识、为民意识淡薄,用拳脚执法,执法中拎摔、殴打、拖拉当事人等;
7.将执法“外包”又缺少监管,侵犯群众合法权益,违法执法、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包括:
1.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搞利益输送;
2.捞油水、得好处、走人情;
3.办理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时徇私枉法,不按规定时限侦查、移送,超过取保候审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4.对本属于治安处罚的案件不按规定进行移送,而直接进行交通处罚;
5.发现有违法或犯罪线索,包庇、隐瞒、故意不向有关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移交;
6.执法时收受当事人好处,索要车主财物,违规放行;
7.对非法中介、“带车黄牛”扰乱秩序打击不力,“放管服”改革落实和宣传不到位,非法中介骗取群众钱财,企业办理货车通行证不便捷,增加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不合理负担;
8.安排辅警、辅助人员单独上路执法,辅警与社会“黄牛”、非法中介勾结,违法收受各种财物,违规放行违法车辆等问题。
二、反映问题线索的途径及方式
1.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投诉举报,电子邮箱地址:ydsf4822609@163.com。
2.通过信件进行投诉举报,邮寄地址:宜都市城河大道185号宜都市司法局,邮编:443300。
3.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89公安机关及民警违法违纪举报投诉平台电话投诉举报。
4.通过网络留言,宜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征集调查”栏目,地址:http://www.yidu.gov.cn/。
5.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举报。
反映问题线索要实事求是、事实清楚、内容真实,我们将对有关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利。
中共宜都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
关于公开征集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收集相关问题线索的反馈
本次网上征集线索涉及市交通运输局问题共5个,包括:执法人员张清江对司机强行促销自家屋里土特产(橙子)。张浩要求从事运输行业的人员安排吃喝,洗脚唱歌;执法非法,车子没上路,强行扣车罚款,收罚款的账号是私人微信,且没开具任何有关凭证;利用职务便利从事货运,随意超载;利用职务便利插手砂石料贩卖、洗沙厂泥巴处理、磷石膏处理等业务。执法不公平,公正,有关系的直接走后门,有个别执法人员自己有载货汽车,可以随意超载,畅通无阻。交通执法应设固定点,执法人员在路上任意拦截检查。私下行贿受贿,执法不公对人不对事。枝城中队存在钓鱼执法。
针对问题线索,市交运局组建专班人员进行调查核实,针对问题线索逐一摸排。安排局纪检监察人员对相关运输企业进行了走访座谈和问卷调查(共215份),均未发现能够证实投诉反映问题线索的相关证据材料,对线索涉及人员分别单独进行了谈话。下一步,市交运局将常态化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培训,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涉市公安局1个。包括:罚单不规范。
市公安局进行调查核实,系交警陆城中队民警对当事人驾驶机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现场处罚时,文书未签名或盖章。对交警陆城中队法制员进行了约谈,要求对中队民警进行教育提醒,加强对文书制作的监督,并不定时对法律文书进行抽查,提升文书制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