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可以参加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参加居民医保条件的人员按年缴费,每年9-12月为缴费期,缴费成功的,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医疗保险保障。
湖北省参保不受户籍限制,职工医保制度范围外的其他城乡居民均纳入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
原已在本地参保居民,可不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按照当地规定直接缴费。
新参保居民,要先办理登记,再缴费,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办理。
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或新生儿本人在省内落户的,新生儿出生12个月以内可在其父母任意一方参保地或本人落户地办理参保登记,免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
- 保门诊
- 保住院
- 保大病
- 保生育
- 保意外
1.普通门诊。参保居民可在全市范围内就近选择一家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签约。签约后在门诊就医所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含产前检查费用)报销50%,每年最高可报销400元。高血压、糖尿病并采取药物治疗的参保居民,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报销55%,每年最高可报销440元。
2、门诊慢特病。我市执行全省统一的病种目录,其中:27种门诊慢性病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报销60%(按病种不同分别设置年支付限额),11种门诊特殊疾病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报销70%(无单独的年支付限额)
3、特药门诊。我市执行全省统一的单独支付药品目录,含肿瘤用药、特殊疾病用药等,参保居民使用单独支付药品可享受“特药门诊”待遇,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报销70%。
起付线:一级医疗机构为20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5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1000元;同一年度内住院2次及以上的,起付标准减半。
报销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甲类费用分别报销90%、75%、60%;乙类费用先由个人自付10%后,再按甲类费用报销比例报销。
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个人累计自付费用在1.2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部分报销60%,3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部分报销65%,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5%。大病保险年报销限额40万元。
从2024年开始,生育住院取消了原1200元的报销限额。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和住院分娩期间发生的并发症、合并症产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不设起付线,参照上述“保住院”中政策报销。
从2024年开始,意外伤害住院取消了原5000元的单次报销限额。意外伤害住院参照上述“保住院”中政策报销。
2025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7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670元。
此外,以下人群的个人缴费部分可按政策享受参保资助:
特殊人群 | 个人实缴金额(元) | 政府代缴金额(元) |
城乡特困人员 | 0 | 400 |
孤儿 | 0 | 400 |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 40 | 360 |
返贫致贫人口 | 40 | 360 |
脱贫不稳定人口 | 200 | 200 |
边缘易致贫户 | 200 | 200 |
突发严重困难户 | 200 | 200 |
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 0 | 400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 0 | 400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 | 0 | 400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0 | 400 |
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 | 300 | 100 |
- 参保登记
- 线上办理方式:通过微信/支付宝“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鄂汇办APP或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等渠道参保登记。
- 》点击查看“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操作指南
- 》点击查看“湖北医疗保障”支付宝小程序操作指南
- 》点击查看鄂汇办APP操作指南
- 》点击查看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操作指南
- 线下办理方式: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窗口现场办理。
- 直接缴费即可。
- 要先暂停原参保地参保关系(不影响参保年度12月31日前居民医保待遇享受,省内暂停可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中的“参保暂停”进行申办),再按上述“首次办理湖北省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方法办理本市参保登记。
- 参保暂停
- 线上办理方式:通过微信/支付宝“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或鄂汇办APP办理参保暂停参保登记。
- 》点击查看“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操作指南
- 》点击查看“湖北医疗保障”支付宝小程序操作指南
- 》点击查看鄂汇办APP操作指南
- 线下办理方式: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窗口现场办理。
- 》点击查看县(市、区)经办机构
- 线上缴费
- 可通过楚税通APP、鄂汇办支付宝小程序、鄂汇办APP、湖北省电子税务局PC端缴费。
- 》点击查看楚税通APP操作指南
- 》点击查看“鄂汇办”支付宝小程序操作指南
- 》点击查看鄂汇办APP操作指南
- 》点击查看湖北省电子税务局PC端操作指南
- 可通过楚税通APP、鄂汇办支付宝小程序、鄂汇办APP为他人代缴费。
- 》点击查看楚税通APP操作指南
- 》点击查看“鄂汇办”支付宝小程序操作指南
- 》点击查看鄂汇办APP操作指南
- 可通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家人支付居民医保费。
- 》点击查看操作指南
- 线下缴费
- 各县市区协议代征银行网点、线下税务服务大厅,或通过辖区内各村(居)委会工作人员代收代缴。
宜昌城区: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各营业网点
夷陵区:农业银行、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
宜都:农商银行、邮政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
枝江: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营业网点
当阳:农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营业网点
远安:农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营业网点
兴山: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
秭归: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
长阳:农业银行、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营业网点
五峰: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
西陵区:宜昌市东山大道102号西陵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7综合窗口,咨询电话0717-6465373
伍家岗:宜昌市夷陵大道336号伍家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1号综合窗口,咨询电话0717-6351778
猇亭区:猇亭区猇亭大道203号猇亭青年中心(原十八中教学楼)猇亭区市民之家税务综合窗口,咨询电话0717-6212366
点军区:点军区江南大道53号点军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税务综合窗口2-4号,咨询电话0717-6679318
宜昌高新区:宜昌市发展大道55号宜昌高新区(自贸片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B6-B12号,咨询电话0717-6460132
夷陵区: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税务综合窗口B1-B12号,咨询电话0717-7821099
宜都:宜都市陆城街办五宜大道99号宜都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区1号、2号、3号、4号综合窗口,咨询电话0717-4825113
枝江: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 枝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A101-A104号综合窗口,咨询电话0717-4212366
当阳:当阳市玉泉街道雄风路91号当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203-208号综合窗口,咨询电话0717-3412366
远安: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AA02—A05号综合窗口,咨询电话0717-3828116
兴山: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40、41号税务窗口,咨询电话0717-2412366
秭归: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新区南郡大道12号宜昌市秭归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区综合窗口A03-A10,咨询电话0717-2812366
长阳: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区14-15号综合窗口,咨询电话0717-5412366
五峰: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后河大道27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税务服务综合窗口5-8号,咨询电话0717-59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