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人及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含公、婆、岳父、岳母)或成年子女(婿、媳)]既有住宅加装、更新电梯,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宜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宜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宜府办发〔2021〕61号)、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

(一)增设电梯需经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联合审查意见书》,工程实施后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更新电梯须完工后申请。

(二)提取时间须在《联合审查意见书》或《电梯监督检验报告》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特种设备登记证变更证明》载明时间一年以内,一处住房每名缴存人可申请提取一次。

(三)可提取金额不超过《电梯项目协议书》载明的实际出资金额-财政返还至个人的补贴金额。

  1、《电梯项目协议书》载明的电梯费用不为0的,所有费用(含阳台、连廊、平台等其他设施建设费用)均属于实际出资金额。

  2、《电梯项目协议书》载明的电梯费用为0,仅有其他部分出资的,不可办理提取。

(四)缴存人家庭(缴存人及配偶)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或缴存人公积金账户已冻结的,不能办理本提取业务。

(五)直系亲属家庭(直系亲属及配偶)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或直系亲属公积金账户已冻结的,不能办理本提取业务。

(一)身份材料

1、产权人及配偶身份证、缴存人身份证。他人代办的另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

2、缴存人本人的银行一类借记卡。

(二)关系材料

1、婚姻关系材料(单身,可现场签署单身声明),能联网查询的不需提供。

2、非产权人及配偶提取的,另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材料(如:户口本、履历表、独生子女证等显示直系亲属关系)。

(三)加装电梯材料

1、《联合审查意见书》或《电梯监督检验报告》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2、不动产权证书(含原房屋所有权证)或现有家庭住房查询结果能显示该套住房

3、加装电梯所在单元签订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复印件;

(四)更新电梯材料

1、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

2、不动产权证书(含原房屋所有权证)或现有家庭住房查询结果能显示该套住房。

3、更新后电梯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4、更新电梯所在单元签订的《电梯项目协议书》。

线上办理:

仅产权人及配偶提取的,可通过个人网厅、微信公众号

  • 1.微信公众号

    ① 进入宜昌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业务办理,选择提取业务;

    ② 选择“增设电梯提取”。

  • 2.线下营业厅服务热线:0717-12329
    旗舰店 西陵区: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109号(湖北银行旗舰店)
    伍家岗区:宜昌市沿江大道218号江山多娇6号楼(工商银行旗舰店)
    高新区:城东大道21号泰富广场—水悦城对面(农业银行旗舰店)
    点军区:桥边镇兴园路与求是路交汇处(中国银行旗舰店)
    猇亭区:古老背街道金猇路109号(农业银行旗舰店)
    直属营业部 西陵区体育场路46号(宜昌市民之家2楼)
    夷陵区营业部 1.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窗口)
    2.夷陵区平云一路56号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夷陵营业部
    宜都营业部 1.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宜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F区住房公积金窗口)
    2.宜都市陆城园林大道11号(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宜都营业部)
    枝江营业部 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枝江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A区公积金窗口)
    当阳营业部 当阳市雄风大道91号市民之家二楼公积金窗口
    远安营业部 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积金窗口)
    秭归营业部 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新区南郡大道12号(市民之家二楼公积金服务大厅)
    长阳营业部 1.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7号(长阳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积金窗口)
    2.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龙舟大道131号金色水岸一楼(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长阳营业部)
    五峰营业部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后河大道27号(五峰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积金窗口)
    兴山营业部 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13号市民之家二楼公积金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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